火焰光度計計 型號:FHG-02
一、 主要技術指標
1、穩(wěn)定性:用標準溶液連續(xù)進樣,15s內(nèi)儀器顯示值的相對大變化量≤3%。每分鐘測量1次,共測定6次,儀器示值的相對大變化量≤15%;
2、重復性:≤ 3%;
3、線性誤差:K∶ ≤ 0.O5mmo1/L;
Na∶ ≤0.03mmo1/L;
4、 響應時間:<8S;
5、樣品吸噴量:<6 ml/min;
6、額定功率:200W;
7、測量范圍:0-19.9ppm; 0-199ppm;
三、儀器正常使用條件
1、 環(huán)境溫度:10℃--35℃ ;
2、 相對濕度:≤ 85%;
3、儀器應水平放置于無震動的工作臺上,避免強光直接照射,周圍無強烈的電、磁場千擾,氣流影響,無影響使用的振動;
4、產(chǎn)品使用現(xiàn)場不應有易燃易爆、腐蝕性氣體,并備有滅火設施;
5、電源電壓22OV± 10%,頻率50H±lHz,并具有良好的接地;
6、用戶備有不含雜質(zhì),并燃燒穩(wěn)定的液化氣或丙烷。